(来学网)某内资企业主要生产家电产品,2003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2003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2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自行赞助某小学2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注: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不得从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A.
    (来学网)60000元
    B.
    (来学网)90000元
    C.
    (来学网)160000元
    D.
    (来学网)250000元
  2.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来学网)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
    B.
    (来学网)赞助某小学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列支
    C.
    (来学网)赞助某小学支出在年应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可以在税前列支
    D.
    (来学网)赞助某小学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3. 下列对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做法有()
    A.
    (来学网)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纳税所得额
    B.
    (来学网)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
    (来学网)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
    (来学网)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不用补缴企业所得税
  4. 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广告费金额为()
    A.
    (来学网)400000元
    B.
    (来学网)160000元
    C.
    (来学网)1600000元
    D.
    (来学网)2000000元
  5. 该企业200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A.
    (来学网)653400元
    B.
    (来学网)818100元
    C.
    (来学网)838200元
    D.
    (来学网)894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