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0年7月偿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 B.
    (来学网)陈某可以出售该房屋并优先受偿
  • C.
    (来学网)陈某可以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 D.
    (来学网)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