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底基层混合料拌和设备设置数量的计算
  底基层体积:780780×0.2=156156(m3);
  基层体积:771780×0.36=277840.8(m3);
  混合料质量:156156×2+277840.8×2.3=951345.8(t)。
  根据施工工期安排,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路面基层和底基层的施工。假定设置的拌和设备型号为300t/h,每天施工10h,每月有效工作时间22天,设备利用率为0.85,拌和设备安拆需1个月,则需要的拌和设备数量为951345.8÷[300×10×0.85×22×(6-1)]=3.39(台)。
  应设置4台拌和设备(或2台600t/h拌和设备)。
  (2)基层(底基层)混合料综合平均运距
  沿线应设基层(底基层)稳定土拌和场两处,每处安装300t/h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其混合料综合平均运距为:5×20/30+2.5×10/30+0.2=4.37(km),按4.5km考虑。
  本标段路面工程造价所涉及的相关定额信息见表4-13。
表4-13 本标段路面工程造价所涉及的相关定额信息(来学网)
工程计量与计价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