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期限是
  • A.
    (来学网)三年
  • B.
    (来学网)五年
  • C.
    (来学网)七年
  • D.
    (来学网)十年
  • E.
    (来学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