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其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的6月1日和11月30日。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四个标段。其中,第四标段造价为4150万元,第四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预制厂生产)。1.某监理公司承担了第四标段的监理任务,委托合同中约定监理期限为190天,监理酬金为60万元。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面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了25天。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2.为了做好该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明确了以下投资控制措施:(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控制目标。(2)进行工程计量。(3)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5)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并予以签证。(6)审核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3.第四标段施工单位为D公司,业主与D公司在施工合同中约定:(1)开工前,业主应向D公司支付合同价25%的预付款,预付款从第3个月开始等额扣还,4个月扣完。(2)业主根据D公司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按月支付工程款,保留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保留金按每月产值的10%扣除,直到扣完为止。(3)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月付款凭证最低金额为300万元。第三标段各月完成产值如下表所示。
(来学网)问题:1.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25天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是多少?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监理工程师明确的投资控制措施中,哪些不属于投资控制措施?3.业主支付给D公司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监理工程师在6、8、9、10月底分别给D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