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C8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 2017 年 5月 25日至 2017年6月 1日期间无法施工,C8号支洞巳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8天,承包人提出索赔。 事件2:该工程 H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2017 年 6月正式开工,2017 年 7月3日 16时,在对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 J34+616 进行 3m 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 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 125L/min 的任何 10m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人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年 7月 11日 20 时开始灌浆,至 2017年7月 14 日 15时 20 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2017 年7月 16日 16时涌水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 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 2.7万元、设备闲置费用 18.8万元、水泵排水费用 5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 1万元、洞内照明增加 2000 元等费用合计 27.7 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 万元费用及事件 1的利润 0.5 万元,事件 2的利润 1万元,合计 29.2 万元经济索赔和21 天工期索赔申请。 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1 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