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堤防工程包括新建堤防及堤顶道路约33km,新建水闸2 座,改建交通涵闸27 处,改建水闸及泵站9 处,新建上堤辅助道路35 条,土方填筑约860 万m3。工程规划总投资约22 亿元,其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A 签订了施工合同,与监理单位B 签订了监理合同。施工过程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同时,监理单位进行了平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为此,监理单位提出将该部分混凝土拆除。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水泥,并且该批水泥已经使用在了浇筑完成的混凝土工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后立即指示施工单位将其拆除。事件3:由于工期较紧张,施工单位在所有混凝土浇筑开仓前未提交监理审批,待高峰期过后,进行事后确认。事件4: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经验确定了碾压参数,并未经监理审批,直接采用了该碾压参数进行施工。事件5: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对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全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1.请指出事件1/事件5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1 中监理平行检测不合格后,应采取何种措施?3.针对事件5,请列出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需要旁站的部位。
正确答案:
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1:监理单位平行检测不合格提出混凝土拆除。理由:当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试验结果不一致时,监理单位不能直接提出拆除,应分析后再做处理,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事件2:监理人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水泥,指示拆除混凝土工程。理由:对已经使用了不合格原材料、中间产品的工程实体,监理机构应提请发包人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处理意见。事件3:混凝土开仓未经监理人审批。理由:施工单位混凝土开仓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批。符合开仓条件后,方可开仓建筑。事件4:土方填筑施工碾压参数未进行工艺试验,未经监理人审批。理由:根据技术条款及监理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进行碾压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完成后,承包人应将工艺试验成果提交给监理机构确认。事件5:建设单位要求全过程旁站。理由: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实行旁站。2: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由于受随机因素的影响,平行检测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结果存在偏差是必然的。“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试验结果不一致”,应区分正常误差和系统偏差。只有发现系统偏差,才需要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若原材料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承包人应双倍取样,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若不合格原材料已用于工程实体,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人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必要时可提请发包人组织设代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鉴定。3: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需要旁站的部位:土石方填筑工程的土料、砂砾料、堆石料、反滤料和垫层料压实工序;普通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