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200万元。上海、广州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180万元、80万元、550万元和1000万元、150万元、1800万元。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则上海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 A.
    (来学网)36.8
  • B.
    (来学网)113.2
  • C.
    (来学网)150
  • D.
    (来学网)30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上海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5×180/(180+1000)+0.35×80/(80+150)+0.3×550/(550+1800)=24.53%,上海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200×25%×50%×24.53%=36.795(万元)≈3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