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商贸企业2014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2)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3)“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5万元,坏账准备50万元;(4)销售费用中列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5)“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滞纳金1万元,赞助支出1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40万元;(6)“投资收益”中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已知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 该企业2014年不得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金额为()万元。
- 该企业2014年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为()万元。
- 该企业2014年可以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万元。
- 关于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说法,正确的有()。
- 关于企业“投资收益”项目的说法,正确的有()。
C. (来学网)从子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D. (来学网)从子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属于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