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北京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1)购入新载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1万元。(2)购买成品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25万元。(3)购买材料、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92万元。(4)修理载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32万元。(5)货运业务取得含税收入116.55万元。(公司未选择用简易征税)(6)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2.72万元。(7)经营性出租载货车(不配司机)业务取得含税收入70.2万元(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赁费23.4万元,二季度租赁费在季度初一次性支付)。(8)销售旧载货车(2010年3月购入,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收入20.8万元。
- 该货运公司当月应该抵扣进项税额()万元。
- 该货运公司当月销项税额()万元。
- 该货运公司当月销售旧载货车业务应纳增值税()万元。
- 该货运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万元。
- 关于该货运公司涉税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来学网)购入新载货车属于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B. (来学网)货运和装卸搬运服务均按9%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C. (来学网)销售旧载货车不涉及货物和劳务税问题
D. (来学网)经营性出租载货车应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