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的施工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A 项为 2500m³,B 项为3400m³,经协商合同 A 项为 200 元/m³,B 项为 180 元/m³。施工合同约定: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建设单位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除保修金;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 10%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 0.9;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 计算;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 30 万元;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 3 所示。
(来学网)
问题:
1.计算本工程的预付款。
2.分别计算 1 月份~4 月份各月工程量价款、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及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
正确答案:
1.合同价=2500×200+3400×180=1112000(元)=111.2(万元)
预付款=111.2×20%=22.24(万元)
2.1 月:
工程量价款=550×200+700×180=236000(元)=23.6(万元)
应签发价款=23.6×1.2×(1-3%)=27.47 万元<30 万元
实际签发=0
2 月:
工程量价款=800×200+1050×180=349000(元)=34.9(万元)
应签发价款=34.9×1.2×(1-3%)=40.62(万元)
实际应发=40.62+27.47=68.09(万元)
3 月:
工程量价款=1000×200+800×180=344000(元)=34.4(万元)
应签发价款=34.4×1.2×(1-3%)-22.24/2=28.92 万元<30 万元
实际签发=0
4 月:
A 工程量实际完成 3000m3 ,超过了 10%
超出估算工程量=3000-2500×(1+10%)=250m3 ,该部分综合单价×0.9
B 工程量实际完成 3150,未超出 10%
工程量价款=(650-250)×200+250×200×0.9+600×180=23.3(万元)
应签发价款=23.3×1.2×(1-3%)-22.24/2=16(万元)
实际签发=16+28.92=44.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