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政府投资公共项目,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某型号空气净化设备估价为80万元,由招标人采购。
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的第10个工作日上午9时整;
(2)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交。
招标文件同时规定;设备安装工程应由具有二级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施工单位A、B、C均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单位G、H、J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施工单位K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资质。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组成如表2。
(来学网)
在上述联合体中,联合体丁的协议中规定: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将联合体协议递交招标人。
问题
1.该项目估价为80万元的空气净化设备采购是否可以不招标?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该工程四家投标联合体组成中,符合要求的有哪几个?
4.纠正联合体丁的协议内容中的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