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8年5月20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6个月后付款且经丙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
(1)6月20日,乙公司为支付技术服务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乙公司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
(2)7月20日,丁公司为支付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要求提供担保,已公司作为保证人在汇票的正面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
(3)11月25日,戊公司向丙公司提示付款,丙公司以其与甲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为由拒绝付款,并出具了拒绝证明。考虑到乙公司实力最为雄厚,戊公司首先向乙公司发出追索通知,乙公司拒绝。
(4)11月27日,戊公司又向已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已公司仅同意支付汇票金额,拒绝支
付利息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以下问题。
(1)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该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简要说明理由。
(3)己公司拒绝支付利息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