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签约合同价为9800万元.合同工期18个月。
合同约定:①预付款支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20% ,从工程的第四个月开始,分8个月进行等额扣回。
②工程质量保证金从每月进度款的3%扣留。
③施工合同约定,因清单工程星偏差和工程设计变更等导致的实际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以调整综合单价。
当工程是偏差超过15% ,超出15%部分调整综合单价,调价系数为0.9 ;当工程量偏差减少15%以上,减少剩余部分工程量单价调值系数1.1,规费综合费率8%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 , 综合税率9%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数)。(来学网)
事件1: 5月份施工时, A、B两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 A分项综合单位为280元/mΛ3 , B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为420元/mΛ3。两项均在当月完成。
事件2 :在6月份施工中,某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为539.28元/mΛ3 ,其中使用一种材料暂估价2580元/吨 ,现确认价格为3450元/吨,该材料在分工工程中使用量为0.05吨/mΛ3。
问题:
1.计算本工程预付款金额, 4-11月份扣回的预付款为多少万元?
2. A. B分项工程是否调整单价,若调整,调整为多少?计算调整后A、B分项工程的工程价款为多少?
3.针对事件2 ,该分项工程应批准的综合单价为多少?
4.考虑事件1,计算3.4、5月份的工程应签认的进度款为多少? (涉及到金额的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1.预付款: 9800×20%=1960.00万元;
4-11月每月扣回的预付款为: 1960.00/8=245.00万元;
2. (1) A分项工程变化:工程量增加1560-1200=360 ;
360/1200=30%>15% ,故超过原工程量1.15的部分,应调价;
新价格为: 280×0.9=252元/mΛ3 ;
A分项的工程款为: [1200×1.15×280+ ( 1560-1200×1.15 )×252]×1.08×1.09=508267.872元=50.83万元
(2) B分项工程变化:工程量减少980-745=235235/980=23.98%>15% ,故减少后的工程量应全部调价。
新价格为: 420×1.1=462元/mΛ3
B分项工程价款为: 745×462/10000×(1+8%)×(1+9%) =40.52万元
(3)调整后A. B分项工程的工程价款为: =50.83+40.52=91.35万元
3. 综合单价: 539.28+ ( 3450-2580 )×0.05=582.78元/mΛ3
4. (1) 3月份应签认的工程款: 560×(1-3%) =543.20万元;
(2) 4月份应签认的进度款: 760×( 1-3% ) -245.00=492.20万元;
(3) A分项工程合计价款增减情况: 50.83- [1200×280×(1+8%)×(1+9% ) /10000]=11.28万元
B分项工程合计价款增减情况: 40.52- [980×420× (1+8%)×(1+9% ) /10000] =-7.93万元
A. B分项工程价款变化合计为: 11.28-7.93=3.35万元
五月份进度款为: (900+3.35)×(1-3% ) -245=63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