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07年3月9日出台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Ⅰ.最近2年未因违约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Ⅱ.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Ⅲ.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Ⅳ.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
  • A.
    (来学网)Ⅰ.Ⅱ.Ⅳ.
  • B.
    (来学网)Ⅰ.Ⅲ.Ⅳ.
  • C.
    (来学网)Ⅱ.Ⅲ.Ⅳ.
  • D.
    (来学网)Ⅰ.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