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对收购人或其控股股东的()给予警告,并处罚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Ⅰ.法定代表人Ⅱ.稽核部门负责人Ⅲ.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Ⅳ.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 A.
    (来学网)Ⅱ、Ⅲ
  • B.
    (来学网)Ⅲ、Ⅳ
  • C.
    (来学网)Ⅰ、Ⅱ、Ⅳ
  • D.
    (来学网)Ⅰ、Ⅱ、Ⅲ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