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安全消防新建一座综合型大楼,建筑高度80m,地上全部为酒店,地下楼层为汽车库,大楼配置两间配电房,主配电房建筑面积1000m^2,建筑高度为5m,次配电房建筑面积为200m^2,建筑高度为4m。
(1)气体灭火系统
主配电站由于面积过大,分隔成1和2两个防护区,采取组合分配式IG541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断开气体灭火控制器与各防护区气体灭火驱动装置的连接线,进行联动控制功能试验,过程如下:
①按下1防护区门外设置的气体灭火手动启动按钮,1防护区内声光报警器启动,然后按下气体灭火手动停止按钮,测量气体灭火控制器启动输出端电压,一直为0V。
②按下2防护区内的1只火灾手动报警按钮,测量气体灭火控制器启动输出端电压,25s后电压为24V。
次配电站设计为一个防护区,并且采用柜式预制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保护,共安装有12台预制灭火装置,相互间的设置距离为15m,充装压力为4.5MPa,检测其启动性能试验,发现有1台气体灭火装置没有动作,其他几台启动的时差为3s,经过检查确认其灭火控制器的功能均正常。
(2)排烟系统设计。
汽车库层高为5m,总面积为4000m^2,划分为2个防烟分区,2个防火分区,并且采用的是与通风系统合用的机械排烟系统,排烟管道宽度为1.3m,无机玻璃钢材质风管,汽车库排烟口均采用的是板式排烟口,有人建议采用格栅式排烟口替代汽车库的板式排烟口。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大楼采用的灯具均采用的是集中电源型
(4)建筑灭火器
大楼全部采用的是MF6型灭火器,大楼的建筑灭火器维修和报废由外包单位负责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主配电站两个气体灭火防护区的气体灭火联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并说明理由?
2.指出次配电站气体灭火系统设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并说明理由?
3.简述次配电站1台气体灭火装置没有动作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4.汽车库板式排烟口更换为格栅式排烟口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5.简述集中电源主要功能调试的内容?
6.简述大楼灭火器维修的具体条件和送修注意事项?
正确答案:
1.主配电站两个气体灭火防护区的气体灭火联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并说明理由?
(1)1防护区正常。理由:1防护区气体系统联动启停均符合规范要求,且停止后,无电压输出。
(2)2防护区不正常。理由:因为发出气体系统联动启动的信号应为2只火灾探测器或1只火灾探测器与1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不能由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信号启动气体灭火系统。只按下1只手动报警按钮,不构成联动触发条件,控制器启动输出端电压应一直为0V。1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内声光报警器,不应启动气体灭火系统。
2.(1)共安装有12台预制灭火装置,不合理,理由: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2)相互间的设置距离为15m,不合理,理由:同一防护区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3)充装压力为4.5MPa,不合理,理由: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4)检测其启动性能试验,发现有1台气体灭火装置没有动作,不合理,理由气体灭火装置应能够正常启动。
(5)其他几台启动的时差为3s,不合理,理由:用于保护同一防护区的多套气体灭火系统应能在灭火时同时启动,相互间的动作响应时差应小于或等于2s
3.(1)原因:电气线路故障,无法同时联动开启预制灭火系统,解决:需检修线路
(2)原因:喷嘴或管路堵塞,解决:需清理管路或更换喷嘴;
(3)原因:电磁阀故障,解决:维修或更换;
(4)原因:驱动气瓶压力不足,解决:充气充压;
(5)原因:电源故障,解决:维修或更换。
(故障分析灵活作答,有理有据均有分)
4.合理。
①汽车库划分2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为2000m符合规范要求,并且是两个防火分区。
②当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沿水平方向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故该汽车库是一套排烟系统负担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
③规范要求,当火灾确认后,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④该汽车库一套排烟系统负担的是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无需联动其他防烟分区,可以采用常开的排烟口
5.①操作级别;
②故障报警功能:
③消音功能;
④电源分配输出功能;
⑤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装转换手动测试功能;
⑥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
⑦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
6.维修条件:
①大楼灭火器为BC类干粉灭火器,维修期限为出厂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
②存在机械损伤;
③明显锈蚀;
④灭火剂泄漏;
⑤被开启使用过;
注意事项:
①需要送到灭火器生产企业或灭火器专业维修单位;
②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