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2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比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晚2天。2013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将隐蔽工程覆盖,过后建设单位要求重新检验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将覆盖层剥离,重新检验质量合格。2013年3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14年8月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合格。
-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质量合格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
- 隐蔽部位重新检验,如果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担。
- 建设单位重新检验隐蔽工程,并且重新检验质量合格,则施工单位可以索赔()。
- 关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为()。
A. (来学网)为不影响工期,未经招标人同意,施工单位可以将工程分包
C. (来学网)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 (来学网)工程承包后承包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分包
- 案例中该商住楼的开工日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