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监理企业中标承担了某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期限为270天,监理酬金为90万元。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了25天。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
为了做好该项目的费用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明确了如下费用控制的措施: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费用控制目标;
(2)进行工程计量;
(3)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5)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质量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并予以签认;
(6)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该隧道工程的施工合同中关于价款的约定如下:
(1)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开工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时开始扣回开工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中扣回,开工预付款在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2)月支付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3)进度付款按月进行,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以合同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开工后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来学网)
【问题】
1.监理工程师采用的措施中,哪些不属于费用控制措施?
2.业主应支付给监理的附加工作报酬是多少?
3.开工预付款应从几月份开始起扣?几月份完成扣回?
4.计算2月份、4月份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
正确答案:
1.措施(5)(6)不属于费用控制措施。
2.业主应支付给监理的附加工作报酬=25×90/270=8.33(万元)。
3.具体分析如下:
(1)起扣分析:起扣点=签约合同价×30%=8000×30%=2400(万元)。
3月份累计完成额=400+900+1000=2300(万元),未达到30%。
4月份累计完成额=400+900+1000+1400=3700(万元),超过30%。
则开工预付款应从4月份开始起扣。
(2)完成扣回分析:扣回完成点=签约合同价×80%=8000×80%=6400(万元)。
6月份累计完成额=400+900+1000+1400+1300+1200=6200(万元),未达到80%。
7月份累计完成额=400+900+1000+1400+1300+1200+900=7100(万元),达到80%。
则开工预付款应在7月份完成扣回。
4.2月份完成额为900万元,1月份的完成额小于合同约定的月支付最低限额500万元,1月份未签发,应在该月一并支付,故2月份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400+900=1300(万元)。
4月份完成额为1400万元,累计完成额为3700万元。
4月份应扣回的预付款=(3700-2400)/8000×1%×2%×800=260(万元)。
4月份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1400-260=1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