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工程,参照定额工期确定的合理工期为1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此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提出如下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增加和调配监理人员;②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款支付申请直接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拨付工程款;③项目监理机构增加平行检验项目。
事件2:在基础工程施工中,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有部分构件出现较大裂缝。为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经检测及设计验算,需进行加固补强;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加固补强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按工作程序进行处置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事件3:为使工程提前完工投入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前3个月竣工。于是,施工单位在主体结构施工中未执行原施工方案,提前拆除混凝土结构模板。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此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以工期紧、气温高和混凝土能达到拆模强度为由回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再坚持整改要求。因气温骤降,导致施工单位在拆除第五层结构模板时混凝土强度不足,发生了结构坍塌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9人重伤和11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所提要求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针对事件2,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在签发《工程复工令》之前需要进行的工作程序。
3.针对事件3,分别从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方面分析事故等级,并综合判断该事故的最终等级。
4.针对事件3的安全事故,分别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有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增加和调配监理人员;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款支付申请直接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工程款支付申请应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建设单位才能拨付。
(3)不妥之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增加平行检验项目。
正确做法:商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平行检验内容及费用。
2.(1)报送建设单位,经设计单位认可加固补强方案;
(2)跟踪检查加固补强处理过程;
(3)验收加固补强处理结果;
(4)验收合格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3.(1)死亡2人,为一般事故;重伤9人,为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100万元,为较大事故。
(2)综合判断,属于较大事故。
4.(1)建设单位有责任。理由: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施工单位有责任。理由:未执行原施工方案(或未执行整改指令)。
(3)监理单位有责任。理由:未坚持要求整改(未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整改或未履行监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