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个矿山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当年1月开工,合同工期10个月,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5万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预付款,但合同中未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支付比例,双方协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井下有A、B、C、D四条巷道掘进工作面同时掘进,四条巷道长度分别为400m、460m、800m、700m。整个项目经理部每月固定成本为20万元,施工队每施工1m巷道的可变成本为0.2万元,每米巷道的全费用单价是0.3万元。甲、乙、丙、丁4个施工队的最高月施工进尺分别为85m、80m、70m、65m。
问题:
1.假设四条巷道施工各自独立,每月至少应该完成多少巷道进尺才能保证不亏损?
2.如何安排4个施工队伍才能在满足合同工期的情况下获得最大效益?
3.如果巷道C具备对头掘进的条件,则该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是多少?
4.计算建设单位预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最低是多少万元,并说明理由。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