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了一铅锌矿的施工。该矿位于山区,矿井工业场地东侧有一河流,沿河流向下3km处为一村庄。矿井施工过程中,初期废石用于平垫工业广场以及修建道路,后期运送到废石场地存放,废石场地临近河流。矿井临近竣工移交时,河流下游村庄所属乡政府找到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赔偿,具体内容如下:
(1)由于铅锌矿废石堆放距离河流太近,下雨使废石中的有害物质排放到河流中,使下游村庄不能使用河水作为生活用水,要求赔偿开挖地下水作为生活用水的全部费用。
(2)由于矿井施工利用废石修建道路,废石中含有的铅会影响儿童智力发育,要求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用,并要求对相关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3)矿井施工破坏了当地的旅游资源,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每年500万元。
(4)矿井施工生活污水直接向河流排放,需要每年缴纳罚款80万元。
施工单位认为,有关环境影响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矿井施工期间设有环保相关设施,关于废石排放的处理设施必须等工程竣工后才能投入使用,施工期间的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解决,只同意承担施工生活污水排放的罚款。而建设单位又以所有建设手续合法,责任明确为由,不同意承担相关的费用。
问题:
1.施工废弃物对环境有何影响?并指出环境保护的原则。
2.矿山施工废石排放有何规定?
3.当地乡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4.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和相关赔偿?
5.建设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和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