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2000m^2,地下2层,地上5层,层高3.2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大堂1~3层中空,大堂顶板为钢筋混凝土井字梁结构。屋面设有女儿墙,屋面防水材料为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施工任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入现场后,采购了110tHRB400级钢,钢筋出厂合格证明资料齐全。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同一炉罐号的钢筋组批,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冷拉率控制为3%。监理工程师责令施工总承包单位停止钢筋加工工作。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聘请了外单位5位专家及本单位总工程师共计6人组成专家组,对《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提出了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编制了《大堂顶板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并绘制了模板及支架示意图如下图所示。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要求重新绘制。
(来学网)
事件四:屋面进行蓄水试验时,发现女儿墙根部漏水。经查证,主要原因是转角处卷材开裂,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了整改。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事件三中模板及支架示意图的不妥之处,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4.按先后次序说明事件四中女儿墙根部漏水质量问题的治理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