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施工,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工程签约合同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
5.按当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该工程施工年度工程价款结算文件的政策规定,该工程生产要素价格及其相关费用增加39.6万元(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调整)。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不包括调整部分),如表3.4.1。
(来学网)
问题: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2.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
3.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4.该工程2月至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
5.6月份办理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总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