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库工程包括土石坝、溢洪道等建筑物,通过公开招投标,项目法人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6个月。
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机构批准的土石坝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
事件1:A工作为岩石开挖,工程量清单中的开挖工程量为10万m³,单价为120元/m³施工图设计开挖量为11万m³,实际完成量为12万m³,施工单位申报工程款为1440万元
事件2:D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施工单位为保护文物增加措施费40万元,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窝工费20万元,影响工期3个月。因机械故障影响工期1个月,大修费10万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4个月和补偿费用70万元的索赔。
事件3:监理机构根据已完工程量汇总表,将10月末的工程进展情况用前锋线标注在图中,并进行了施工进度分析。
事件4:施工单位在进度款结算过程中,以投标时计量单位“t”按“kg”报价导致投标报价过低为由,向监理机构提出调整申请。
(来学网)
问题:
1.事件1中,施工单位申报工程款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事件2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应该如何处理
3.根据图中前锋线,判断分析10月末B、C、D工作对工期的影响。
4.事件4中,监理机构是否应同意?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施工单位申报工程款不正确;
理由:申报工程款时应该已施工图设计量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款为:120×11=132万元;
2.(1)施工单位的工期4月及费用70万索赔不合理;
理由: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属于承包人在施工中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造成的工期拖延,及费用增加的,属于建设方应承担的责任,故可以索赔工期3月及费用60万;后因机械故障影响工期1个月,大修费10万元,是承包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损失;
(2)监理机构处理方式:监理机构应对于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成两部分进行处理;(1)对第一部分索赔应判定索赔成立。因为:①遇到文物时的停工应视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工期及费用索赔理由成立,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记录核实延误的天数。监理工程师签发工期变更指令。并将索赔报告及时上报建设方,对费用索赔进行确认。(2)对第二部分索赔判定索赔不成立。因为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期延误是承包商自己的责任,索赔无理由。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申请后28天内作出答复,该部分索赔不成立。
3.D工作延时2月;影响总工期2个月。
理由:因为D在关键线路上总时差为0,延时2月;总工期将增加2月。
B工作延时1个月,但是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D工作拖延2月后,变成了新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作,而B工作已经是非关键工作了,并且有二月总时差,故B工作延后一月,是不影响总工期的;
C工作延时一月;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因为C工作有总时差一个月。
4.监理机构应不同意;
理由:在进度款结算时应按照投标价及中标价为依据进行计算,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