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公司于2019年1月3日通过邮政快递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申请在第9类(申请指定的商品包括智能手机、移动电话、手机)和第38类(申请指定的服务包括信息传送、信息传送设备出租、数字文件传送)注册“南海道”商标。2019年1月8日,商标局收到A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2019年1月12日,商标局向A公司发出受理通知书。2019年6月2日,A公司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其在第9类注册“南海道”商标的申请被驳回。A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2019年8月27日,《商标公告》刊载了A公司在第38类上申请注册“南海道”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2020年5月13日,《商标公告》刊载了A公司在第38类申请注册“南海道”商标的注册公告。
  1. 如果有人以A公司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为由提出异议,最晚应于()向商标局提出。
    A.
    (来学网)2019年9月27日
    B.
    (来学网)2019年10月27日
    C.
    (来学网)2019年11月27日
    D.
    (来学网)2020年2月27日
  2. A公司最晚应于()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A.
    (来学网)2019年6月12日
    B.
    (来学网)2019年6月17日
    C.
    (来学网)2020年2月2日
    D.
    (来学网)2020年3月2日
  3. A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是()。
    A.
    (来学网)2019年1月3日
    B.
    (来学网)2019年1月8日
    C.
    (来学网)2019年1月12日
    D.
    (来学网)2019年8月27日
  4. 如果有人以A公司注册的商标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提出请求的时间()。
    A.
    (来学网)应不晚于2022年11月13日
    B.
    (来学网)应不晚于2024年11月13日
    C.
    (来学网)应不晚于2029年11月13日
    D.
    (来学网)不受限制
  5. 如果A公司要对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申请复审,最晚应于()提出。
    A.
    (来学网)2019年6月12日
    B.
    (来学网)2019年6月17日
    C.
    (来学网)2020年2月2日
    D.
    (来学网)2020年3月2日
正确答案:
(1)C
(2)B
(3)A
(4)D
(5)B
答案解析:
(1)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本案例中,最晚应于2019年11月27日向商标局提出。(2)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本案例中,A公司最晚应于2019年6月17日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3)通过邮寄提交申请文件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期。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本案例中,A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是2019年1月3日。(4)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以A公司注册的商标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提出请求的时间不受限制。(5)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驳回或者部分驳回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本案例中,A公司最晚应于2019年6月17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