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环湖大堤加固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堤身防护工程护脚、节制闸工程、涵闸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发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护脚设计方案为五铰格网+大抛石组合方案。
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投标人甲的投标文件所载施工工期前后不一致,评标委员会书面要求投标人甲澄清。投标人甲按时提交了书面澄清答复,统一了工期,评标委员会予以认可。评标公示显示,投标人甲未被评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乙以前述澄清有关事项存在不合理为由提出评标异议。招标人认为异议针对的是非中标候选人,不影响中标候选人资格,异议不成立。在收到异议后第4日,招标人按上述意见书面答复投标人乙。异议处理期间,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了中标通知书。
事件二:投标人丙投标文件中,2m3液压挖掘机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如表所示。
(来学网)
事件三: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将护脚五铰格网+大抛石组合方案调整为大抛石方案。监理人将该方案调整按变更处理。变更过程中,承包人和监理人往来文件涉及变更指示、变更意向书、变更实施方案、变更估价书等。
事件四:承包人将绿化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分包给某劳务作业队伍。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费用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等所有费用。发包人认定该行为为转包,属于严重合同问题,责令承包人立即整改。
问题
1、事件一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甲对投标文件澄清是否合理,说明理由,指出并改正评标异议处理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2、事件二中,指出A,B所代表的单位(或项目)名称:列式计算第一类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事件三所列承包人和监理人往来文件中,分别指出监理人和承包人发出的文件名称。
4、事件四中,指出并改正发包人对承包人行为认定中的不妥之处。
正确答案:
1.(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甲对投标文件澄清不合理。
理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2)不妥之处一:在收到异议后第4日,招标人按上述意见书面答复投标人乙。
改正: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不妥之处二:异议处理期间,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了中标通知书。
改正: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A代表:元/工时;B代表:柴油
第一类费用=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89.06/1.13+54.68/1.09+3.56=132.54(元)
3.监理人发出文件名称:变更指示、变更意向书。
承包人发出文件名称:变更实施方案、变更估价书。
4.发包人认定该行为为转包不妥;理由:属于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