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分之战】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医疗期期间
2019年02月26日 来源:来学网医疗期期间
(1)医疗期间:根据工作年限所定医疗期间。
①医疗期间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医疗期间 3 个月,5 年以上的医疗期间 6 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医疗期间 6 个月;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医疗期间 9 个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医疗期间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医疗期间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医疗期间 24 个月。
(2)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医疗期 3 个月的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 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 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 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注意: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3)医疗期内的待遇。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