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专业》重点知识点: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2023年02月04日 来源:来学网

【知识点】房地产征收的概念

项目

内容

概念

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取得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房地产的行为

本质

·是所有权由集体、单位和个人变为国家所有(必须是所有权发生变化) 
·是物权变动的一种特殊情形

征收主体

国家,通常是政府部门,属于政府行使行政权

 

【知识点】房地产征收的类型

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土地(城市的土地已经是国家所有,所以不存在征收问题)

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房地产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不归国家,所以存在征收问题)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过去称为“城市房屋拆迁”,2011年1月21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不再使用房屋拆迁这个名称

【知识点】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三条件)

征收只能是以发展公共利益,提升公共福祉为目的,绝对禁止以商业用途为目的的征收

征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政府以征收的执行人身份出现,以被征收房地产的价值对被征收人的损失予以公平补偿

【知识点】房地产征用的概念

项目

内容

概念

指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房地产的行为

本质

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使用权发生变化

征用主体

国家

【知识点】房地产征用的限制条件

征用的前提条件是紧急需要。发生抢险、救灾、战争等紧急情况,平时不得采用(属于公共利益+无法通过市场购买解决)

征用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使用后应当将被征用财产返还被征用人,并且给予补偿

【知识点】征收与征用的共同点(两点)

强制性,都不必得到财产所有权人的同意

补偿性,都应给予公平补偿

【知识点】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区别项目

征收

征用

适用对象不同

主要是不动产

动产、不动产均适用

前提条件不同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

所有权转移不同

所有权转移

所有权不变,使用权转移

补偿内容不同

法律规定

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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