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办公场所零星维修服务询价招标公告
2025年02月28日 来源:安徽省卫健委为保障我中心日常办公需要,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招标活动。
一、招标需求及要求:
1.维修需求:
见附件,我中心办公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备、空调设备、照明设备、门窗、墙面、地板等。
2.服务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龚湾路38号医技楼、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9号省儿童医院4号楼省妇儿中心办公区域。
3.服务要求:
(1)服务供应商须依据我方维修需要,在三小时内到达现场,部分急需处理的维修服务(如水管破裂等)应保证一小时内响应;
(2)维修配件由服务供应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报销时附费用单据;
(3)维修提供配件应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可协商确认后替换为与原部件功能或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4)如维修、更换后三个月内损坏需免费重新更换、维修。
(5)因附件所列维修项目按照往年数量估算,供应商需同时承诺对附件所列项目之外的其他日常零星维修提供不高于市场均价的维修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供货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记录,能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快速响应能力。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书制作:投标书应含投标人资质证书(含企业法人证书、组织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服务承诺、报价单等,相关材料均加盖公章。
2.报价要求:供应商需综合考虑税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参照附件对在为我中心提供零星维修服务过程中的人工费用进行合理报价。
四、维修及验收要求:
1.我中心会依据具体科室申请需要专人对接供应商提出具体维修要求。
2.供应商应安排人员提前熟悉我中心两处办公区域各类管线线路。
3.供应商应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准备相关配件及维修方案,完成维修后提供当次维修服务确认单。
4.付款方式:按季度据实支付。
五、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询价采取书面竞价方式进行,在确保服务质量前提下,选择价低者作为本项目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未被选中者不另行通知。拟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3月6日12:00前将报价单等纸质材料密封(盖公司公章)报至安徽省儿童医院(望江东路)4号楼810室。如有现场踏勘需要请提前联系。
请注意供货地址和报价材料报送地址;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密封报送者视作无效。
联系人:肖司懿 电话:0551-62814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