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利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见下图,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来学网)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合同开工日期前,由于承包人测量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施工控制网数据异常,承包人进行测量修正,导致工程未能按期开工。事件 2:由于承包人人员及材料组织不到位,工程开工后第 33 天上班时工作 F 才开始。为确保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决定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经分析,各项未完成工作的赶工费率及可缩短时间见下表。事件 3: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后,工作 L 按期开工。施工合同约定,工作 L 需安装的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由于设备到货检验不合格,发包人进行了退换。由此导致承包人吊装机械台班费损失 8万元,工作 L 拖延 9 天。承包人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1.指出上图所示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次关键路线和总工期。2.针对事件 1,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置?说明理由。3.事件 2 中,为使赶工费最少,承包人应如何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写出分析与调整过程)?赶工费总计多少万元?计划调整后工作 L 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为多少天?4.事件 3 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施工总进度计戈(I 的关键路线为 A-B-F-I-K-M(或 1-2-3-6-7-9-10);次关键路线为 A-B-F-J?M(或 1—2-3-6-9-10);总工期=10+15+45+10+20+15=115(天)。 2:事件 1 中,工程未能按期开工是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的规定:由于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期开工,监理机构应通知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延误开工原因及赶工措施。 3:(1)事件 2 中,工作 F 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开始时间为第 25 天,(开始时间为第 25 天指的是第25 个工作日的下班时开始,也就是第 26 个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作 F 拖后33-26=7(天),因工作 F 为关键工作,故影响工期拖延 7 天,故总工期需压缩 7 天。(2)压缩工期应选择关键工作 F、I、K、M 为压缩对象,为使赶工费最少,首先应选择赶工费率最小的工作 K 进行压缩。工作 K 可以缩短时间 10 天。如果直接将工作 K 的持续时间压缩 7 天,此时次关键路线就转变为关键路线,关键路线变成了 A-B-F-J-M,即将关键工作 K 变成了非关键工作。为了不使关键工作 K 变成非关键工作,第一次压缩时先将工作 K 的持续时间缩短 5 天。(3) 经过第一次压缩后,关键路线就变成了两条,即 A-B-F-I-K-M 和 A-B-F-J-M;此时有四种赶工方案,见下页表。(4)第二次压缩选赶工费率最低的工作 F 压缩 2 天,这样就可以确保按合同工期竣工。(5)赶工费总计=5×1.0+2×1.2=7.4(万元)。(6)工作 L 的总时差为 10 天,自由时差为 10 天。问题 4:事件 3 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 8 万元的费用补偿。理由:是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出现质量检测不合格导致的机械台班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工程延期。理由:工作 L 不是关键工作,且该工作的总时差为 10 天,工作 L 拖延 9 天未超过其总时差,不会影响工期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