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 28150 万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可计量措施项目费 4500 万元,其他项目费 150万元,规费 123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 3%(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为 20%,利润率为 5%,综合税率为 3.48%(按营业税计算),人工费 80 元/工日,吊车使用费 3000 元/台班。该工程定额工期为 50 个月。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1: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工期为 38 个月,并明确可以增加赶工费用。
事件 2:土方开挖时遇到未探明的古墓,项目监理机构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随即进驻施工现场开展考古工作。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如下费用补偿申请:① 基坑围护工程损失 33 万元;②工程暂停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 5.7 万元; ③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产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 7.8 万元。
事件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某分项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用工 180工日、吊车 12 台班、材料费16 万元,夜间施工增加费 8 万元,设备保护费 3.5 万元。
事件 4:因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致使原计划均需使用吊车作业的 A、B 两项工作的间隔时间由原定的 3 天增至 8 天,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补偿 5 个吊车台班窝工费用的申请。
问题:
1、计算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签约合同价。
2、事件1 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说明理由,赶工费用应由哪几部分构成?
3、逐项指出事件2 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给予补偿并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总额是多少万元?
4、针对事件3,计算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
5、事件4 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申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