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 28150 万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可计量措施项目费 4500 万元,其他项目费 150万元,规费 123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 3%(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为 20%,利润率为 5%,综合税率为 3.48%(按营业税计算),人工费 80 元/工日,吊车使用费 3000 元/台班。该工程定额工期为 50 个月。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1: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工期为 38 个月,并明确可以增加赶工费用。
事件 2:土方开挖时遇到未探明的古墓,项目监理机构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随即进驻施工现场开展考古工作。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如下费用补偿申请:① 基坑围护工程损失 33 万元;②工程暂停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 5.7 万元; ③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产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 7.8 万元。
事件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某分项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用工 180工日、吊车 12 台班、材料费16 万元,夜间施工增加费 8 万元,设备保护费 3.5 万元。
事件 4:因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致使原计划均需使用吊车作业的 A、B 两项工作的间隔时间由原定的 3 天增至 8 天,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补偿 5 个吊车台班窝工费用的申请。
问题:
1、计算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签约合同价。
2、事件1 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说明理由,赶工费用应由哪几部分构成?
3、逐项指出事件2 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给予补偿并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总额是多少万元?
4、针对事件3,计算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
5、事件4 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申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安全文明施工费:(28150+4500)*3%=979.5;签约合同价:(28150+4500+(28150+4500)*3%+150+123)*(1+3.48%)=35082.307
2.施工单位可以提出赶工费用,理由:定额工期比建设单位要求工期长,赶工费用组成: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3.(1)应给予费用补偿,由于未探明古墓原因而导致基坑维护工程损失,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2)应给予费用补偿,由于未探明古墓原因而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3)不应给予费用补偿,由于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所以相关的人工与机械费用应由文物保护部门承担。费用补偿总额=33+5.7=38.7 万元。
4.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180×80+12×3000+160000)/10000+(1+20%)×(1+5%)=26.51 万元。
5.“事件 4:因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这里并没有明确工程材料是由谁提供的,所以无法判定应由谁负责。(1)如果是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材料,则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因为在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做好详细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进度计划,对于各工序的开展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对于工程材料的放置位置应提前做好安排,由于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致使吊车作业窝工,应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故项目监理机构不应该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2)如果是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材料,则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