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中国企业在遭遇美国“337调查”以后,在调查期间,积极向US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PTAB(美国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分别提出专利无效抗辩,并请求在“337调查”早期进行权利要求解释。企业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属于()
  • A.
    (来学网)规避设计
  • B.
    (来学网)不侵犯专利抗辩
  • C.
    (来学网)专利无效抗辩
  • D.
    (来学网)反诉原告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海外专利纠纷的解决策略。企业遇到的“337调查”大多数与专利有关。应对与专利有关的“337调查”被申请人一般可从涉案产品不侵权、对方专利无效、专利不可实施等三方面抗辩,同时也可以通过规避设计和反诉原告等措施尽力争取有利结果。根据题干“分别提岀专利无效抗辩”,可知为专利无效抗辩,C选项正确。不侵犯专利抗辩。被申请人应当竭力证明被指控的产品并未完全落入专利保护的范围。针对己方的产品特征,分析对方的专利,指出两者的关键差别,说明被指控产品与专利并不等同,最终达到不侵权的结果。规避设计。在调查期间,对被诉商品或方法进行改造,使该商品或方法落在争议的专利权利要求覆盖范围之外。反诉原告。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反诉,给原告造成压力,起诉理由可以是反垄断、试图取得市场主导地位、合同违约、诽谤、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等不公平商业行为。AB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择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