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材料】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签约合同价为1000万元,合同工期10个月;企业管理费费率为2%(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基数),利润率为7%(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措施项目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计,规费综合费率为8%(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税率为9%(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之和为基数),人工费为80元/工日,机械台班费为2000元/台班;由于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台班闲置,窝工和闲置费用按原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70%计取;发生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按签约合同价的0.5%计取,最高为签约合同价的5%;工程每提前一天竣工,奖励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的1%计取;实际工程量与暂估工程量偏差超出15%以上时,超出部分可以调整综合单价。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因建设单位需求变化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停工15d,并造成某分部分项工程费增加34万元,施工人员窝工200个工日、施工机械闲置10个台班。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了索赔。
事件2:该工程实际施工工期为15个月,其中,①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工期延长1个月;②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长2个月;③施工单位准备不足导致试车失败造成工期延长1个月;④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导致工期延长1个月。施工单位提出了5个月的工期索赔(每月按30d计算)。
事件3:某分项工程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工程量为1250m,投标综合单价为800元/m^3。施工完成后,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符合质量要求,确认计量的工程量为1500m^3。经协商,对原暂估工程量115%以上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为750元/m³,另发生现场签证计日工4万元。为此,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结算如下: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1500×800÷10000=120万元。
②管理费:120×12%=14.40万元。
③计日工:4万元。
④工程结算价款:120+14.40+4=138.40万元。
【问题】
1.针对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各是多少?
2.针对事件2,逐项指出施工单位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3.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确认的工期奖惩金额是多少?
4.针对事件3,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结算①~④的内容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程结算价款是多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