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工程项目由A、B、C、D四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合同工期5个月。承包费用部分数据,见表4-7。
(来学网)
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条款如下:
1.开工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扣除措施项目费用和暂列金额)的15%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个月开始分3个月均摊抵扣。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按每次承包方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3.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在开工前与材料预付款同期支付;单价措施项目在开工后前4个月平均支付。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计划工程量的15%时,其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5(或1.05)。
5.承包商报价管理费率取10%(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利润率取7%(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之和为基数)。
6.规费率和增值税率合计(简称规税率)为16%(以不含规费、税金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为基数)。
7.竣工结算时,业主按总造价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见表4-8。

施工过程中,4月份发生了如下事件:
1.业主确认某临时工程需人工50工日,综合单价90元/工日;某种材料120㎡,综合单价100元/㎡。
2.由于设计变更,业主确认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共计30000元。
【问题】
1.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多少元?
2.开工前业主应拨付的材料预付款和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为多少元?
3.1~4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分别为多少元?
4.5月份办理竣工结算工程实际总造价和竣工结算款分别为多少元?
正确答案:
1.分项工程费用:5000×50+750×400+100×5000+1500×350=1575000元。
签约合同价:(1575000+100000+120000)×(1+16%)=2082200元。
2.应拨付材料预付款:1575000×(1+16%)×15%=274050元。
应拨付措施项目工程款:60000×(1+16%)×90%=62640元。
3.第1月:
承包商完成工程款:(2800×50+10000)×(1+16%)=174000元。
业主应拨付工程款:174000×90%=156600元。
第2月:
A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2800+2500=5300m^3。
超过计划完成工程量百分比:(5300-5000)÷5000=6%<15%。
承包商完成工程款:(2500×50+430×400+10000)×(1+16%)=356120元。
业主应拨付工程款:356120×90%-274050÷3=229158元。
第3月:
B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430+450=880m^3。
超过计划完成工程量百分比:(880-750)/750=17.33%>15%。
超过15%部分工程量:880-750×(1+15%)=17.5m^3。
超过15%部分工程量的结算综合单价:400×0.95=380元/m^3。
B分项工程款[17.5×380+(450-17.5)×400]×(1+16%)=208394元。
C分项工程款:50×5000×(1+16%)=290000元。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款:10000×(1+16%)=11600元。
承包商完成工程款:208394+290000+11600=509994元。
业主应拨付工程款:509994×90%-274050÷3=367645元。
第4月:
C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50+60=110t。
超过计划完成工程量百分比:(110-100)÷100=10%<15%。
C、D分项工程款:(60×5000+750×350)×(1+16%)=652500元。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款:11600元。
计日工工程款:(50×90+120×100)×(1+16%)=19140元。
设计变更工程款:30000×(1+10%)×(1+7%)×(1+16%)=40960元。
承包商完成工释款:652500+11600+19140+40960=724200元。
业主应拨付工程款:724200×90%-274050÷3=560430元。
4.第5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
350×750×(1+16%)=304500元。
工程实际总造价:
62640/90%+174000+356120+509994+724200+304500=2138414元。
竣工结算款:
2138414×(1-3%)-(274050+62640+156600+229158+367645+560430)=4237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