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甲施工单位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事件2: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是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事件3: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问题】
1.请指出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
2.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妥当?为什么?
3.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指出,写出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
1.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
理由:无权进行设计变更。
正确处理: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2.(1)不妥。理由: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不妥。理由:整改通知单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3.(1)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不妥。工程竣工预验收应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不妥。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
(3)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不妥。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