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水利枢纽工程投资10000万元,其施工招标评标程序与标准要点如下:
第一步:对投标书的技术评审(总分30分)投标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
投标书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微小偏差得15分;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得10分
第二步: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总分30分)
按照招标人确定的标底,投标人报价超过标底的5%或低于标底的10%,将按废标处理;其他报价情形的分值计算如下:
(1)投标报价与标底相同者,得满分30分;
(2)投标报价每高于标底1%,从本项总分中扣6分,扣完为止;
(3)投标报价每低于标底1%,从本项总分中扣3分,扣完为止。
第三步:对投标人业绩的评审(总分10分)
近5年内每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的得2分,其中质量评定为优良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第四步:对投标书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的评审(满分10分)
评标委员可根据投标书的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水平和完善程度,在0~10分范围内综合评判,独立进行打分。
第五步:对投标人资信、资源评审(总分5分)
投标人资信、资源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得5分
投标人资信、资源能基本满足招标项目要求得3分
投标人资信、资源不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得0分
评标委员应依据上述评审程序与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相应内容独立进行评审、打分,最后,按照每个投标人得分的高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候选中标人。
问题
1.你认为上述评标标准哪些地方不符合现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2.上述评标程序是否合适?为什么?
3.招标人能否直接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名候选中标人以外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请说明依据。
正确答案:
1.题中给出的评标标准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有:
1)对投标书技术评审部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得10分”不合法。依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7部委令第12号)规定,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标书应拒绝。
2)对投标报价评审中,以投标人报价超过标底的5%或低于标底的10%直接作为废标条件不合法,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有关标底的原则。
2.题中的评标程序不合适。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令第12号)规定,评标应按照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程序进行。
3.招标人不能随意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名候选中标人以外直接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5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委部局令第30号)规定,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