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专项练习:增值税法律制度
2019年09月17日 来源:来学网c【案例1】(2010年简答题)
【解释】本题根据2018年教材进行了修改。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和果酒。2009年8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业务:从国内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元、增值税13.60万元,由于运输途中保管不善,原材料丢失3%;从国内购进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增值税0.06万元。
(2)材料领用情况:单位幼儿园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成本5万元,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3)销售业务: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00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9月10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货款50万元。销售果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另收取优质费3.51万元。
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该酒厂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1.70+0.06=15.36(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200+15)×17%=36.55(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36.55-15.36=21.19(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酒厂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分别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案例1答案】
(1)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丢失的3%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规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单位幼儿园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税法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3)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应按照销售额的全部价款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销售果酒取得的优质费未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解析】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1-3%)+1.7+0.06-5×17%=14.10(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200×60%×17%+15×17%+3.51÷(1+17%)×17%=23.46(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23.46-14.10=9.36(万元)。
【案例2】(2012年综合题)
【解释】本题根据2018年教材进行了修改。
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制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
(一)相关资料
2017年8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油漆、修理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5万元。
(2)购入原木用于生产实木地板,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
(3)将橡木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本月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81.9万元,将部分橡木做成工艺品进行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2.65万元。
(4)销售自产B型实木地板4.5万平方米,不含税销售额为每平方米28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将自产C型实木地板0.1万平方米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成本为5.43万元,C型实木地板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0.2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D型实木地板的成本为18万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平方米160元(不含增值税额)。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二)甲公司财务人员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情况:
(1)当期进项税额=8.5+200×11%=30.5(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81.9÷(1+17%)×17%+52.65÷(1+17%)×17%+4.5×280×17%+11.7÷(1+17%)×17%=235.4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计算甲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涉及计算的,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单位:万元)。
【案例2答案】
(1)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②将自产的C型实木地板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③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无偿赠送给某房地产公司,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2)应纳增值税额
①当期销项税额=(81.9+52.65)÷(1+17%)×17%+[4.5×280+11.7÷(1+17%)]×17%+5.43×(1+5%)÷(1-5%)×17%+2000×0.016×17%=241.91(万元)。
②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50+200×13%=34.50(万元)。
③当期应纳税额=241.91-34.50=207.41(万元)。
【案例3】(2013年简答题)
【解释】本题根据2018年教材进行了修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
(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51万元。
(3)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钢材部分被盗,不含税价值12万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扣除?说明理由并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甲公司销售下脚料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案例3答案】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不能全额扣除。根据规定,当月购进的钢材因管理不善被盗的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购入钢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3.6-12×17%=11.56(万元)。
(2)甲公司销售下脚料的销项税额=3.51÷(1+17%)×17%=0.51(万元)。
【案例4】(2014年综合题)
【解释】本题根据2018年教材进行了修改。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2)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3)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1)计算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
(3)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
【案例4答案】
(1)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0×17%=42.5(万元)。
(2)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3)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案例5】(2016年简答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6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2)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5答案】
(1)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2)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在本题中,甲公司实行统一核算,而珠海、上海、深圳不属于同一县(市),相关移送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50×17%+300×17%=93.5(万元)。
(3)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根据规定,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在本题中,甲公司购入的健身器材用于集体福利(职工活动中心),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案例6】(2016年简答题)
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以折扣方式销售应税药品一批,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注明销售额20万元,“备注”栏注明折扣额4万元。
(2)从国外进口一台设备,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00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0%,该设备专门用于免税药品的生产。
(3)将新研制的一批应税药品赠送给某医院,该批药品的成本为500万元,该药品系经批准生产的新药,没有同类药品的销售价格,药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业务(1)中,折扣额可否从销售额中扣除?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该增值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案例6答案】
(1)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根据规定,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2)①应纳增值税=200×(1+10%)×17%=37.4(万元)
②该增值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规定,购进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本题中,该进口设备专门用于免税药品的生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销项税额=500×(1+10%)×17%=93.5(万元)。
【案例1】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从事认证服务,2018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认证服务收入105万元(含税),同时收取逾期付款利息1万元。
(2)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0万元。
(3)接受乙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增值税税额0.30万元。
(4)接受丙公司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万元、增值税税额0.11万元。
(5)接受丁公司提供的旅客运输服务和餐饮服务,合计支出1.40万元。
已知: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要求:
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案例1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105+1)÷(1+6%)×6%=6(万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0+0.30+0.11=3.81(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6-3.81=2.19(万元)。
【案例2】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18年4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55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000元。
(2)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10000元,同时收取保价费2220元。
(3)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1800元。
(4)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6600元,另外收取货物逾期保管费21200元。
已知: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68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
要求:
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案例2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1110000+2220)÷(1+11%)×11%+31800÷(1+6%)×6%+(116600+21200)÷(1+6%)×6%=119820(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5500+51000+6800=83300(元)。
(3)当期应纳税额=119820-83300=36520(元)。
【案例3】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4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3万元。
(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40万元。
(3)仓库因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零配件,该批零配件账面成本10.53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23万元,购进零配件和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4)销售装修板材取得含税价款234万元,另收取包装费2.34万元。
(5)销售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20.60万元(未放弃减税优惠),该设备于2008年2月购入。甲公司属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已知: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1)甲公司当月丢失零配件,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转出多少万元?
(2)甲公司当月销售装修板材,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多少万元?
(3)甲公司当月销售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多少万元?
【案例3答案】
(1)进项税额应转出=(10.53-0.23)×17%+0.23×11%=1.78(万元)。
(2)销项税额=(234+2.34)÷(1+17%)×17%=34.34(万元)。
(3)当月销售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税额=20.60÷(1+3%)×2%=0.40(万元)。
【案例4】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降压药、降糖药及免税药。2018年4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降压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32万元。
(2)购进免税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88万元。
(3)销售降压药600箱,取得含增值税价款702万元,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箱押金23.4万元。
(4)将10箱自产的新型降压药赠送给某医院临床使用,成本4.68万元/箱,无同类药品销售价格。
(5)销售降糖药500箱,其中4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1.5万元/箱,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1.6万元/箱。
已知:降压药、降糖药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1)甲公司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万元?
(2)甲公司当月销项税额为多少万元?
(3)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多少万元?
【案例4答案】
(1)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5+1.32=86.32(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702+23.4)÷(1+17%)×17%+10×4.68×(1+10%)×17%+(1.5×450+50×1.6)×17%=242.50(万元)。
(3)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42.50-86.32=156.18(万元)。
【案例5】
某电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4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自产A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了购买方。截至月底,购买方尚未提货。
(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3)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库存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自产的A产品5台。
(4)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库存乙材料800公斤,每公斤成本为20元。
(5)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共计70000元。
已知:甲材料、乙材料均系上月外购取得并已抵扣进项税额;购销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税务局核定的B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通过并抵扣;上述题干中给出的成本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案例5答案】
(1)当月销项税额=[50×8000+5×8000+20×6000×(1+10%)]×17%=97240(元)。
(2)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70000-(50×200+20×800)×17%=65580(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97240-65580=31660(元)。
【解析】(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将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视同销售货物;由于B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应计算组成计税价格。(3)扩建幼儿园领用自产的A产品,视同销售货物。(4)扩建幼儿园领用甲材料以及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库存乙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案例6】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挖掘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万元、增值税税额10.20万元。
(2)购进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8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根据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
(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5)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
已知: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本月申报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案例6答案】
(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20+8×(1-1/5)=16.60(万元)。
(2)销项税额=9000×0.05×1/3×17%+(200+500)×0.05×17%=31.45(万元)。
(3)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1.45-16.60=14.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