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20年度卫生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2019年12月04日 来源:来学网蚌埠市2020年度卫生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暂未具体公布,小编整理了2019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具体信息如下:
(一)申报评审2019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卫人秘〔2014〕358号)执行。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卫人秘〔2014〕359号)执行。
农村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全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基层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杜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人员除须任满一个原岗位的任职年限外,还须从事相对应的农村和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有执业注册要求的专业须提供近3年在农村和社区的注册记录。
(二)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副高级技术资格者均须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包括2018年理论考试成绩2年有效者)。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百医驻村任务者可以免考。
(三)根据原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和《关于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5〕277号)以及我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要求县级及以上医疗、疾控和妇保机构医生晋升副高级职称前,任期内必须到农村或城市社区连续服务满半年或者累计满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达到服务时间的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