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监理企业中标承担了某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期限为270天,监理酬金为90万元。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了25天。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为了做好该项目的费用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明确了如下费用控制的措施: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费用控制目标。
(2)进行工程计量。
(3)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5)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质量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并予以签认。
(6)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该隧道工程的施工合同中关于价款的约定如下:
(1)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开工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时开始扣回开工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中扣回,开工预付款在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2)月支付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3)进度付款按月进行,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以合同清单单价进行结算。
开工后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见表6-1。
(来学网)
【问题】
1.监理工程师采用的措施中,哪些不属于费用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实施工程计量控制?
2.业主应支付给监理的附加工作报酬是多少?
3.开工预付款应从几月份开始起扣?几月份完成扣回?
4.计算2月份、4月份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