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引水工程隧洞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是: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文件中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投标邀请书写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时间2日前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该招标项目的标底为60060万元。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有6家,按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见下表。
(来学网)
评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时,认为其投标报价偏低的原因主要是工程所需人、材、机的数量明显低于政府公布的现行预算定额,决定否决其投标。
事件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决定否决其投标。
事件3: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的前三名候选中标人及其先后顺序为投标人B、D、E。在招标人与第一顺序候选中标人B合同谈判时要求将中标价降为52000万元,若投标人B拒绝,即认为其放弃中标,招标人依次与候选中标人D、E进行谈判。
事件4:投标人D中标后,招标人于双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文件澄清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1和事件2,评标委员会的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事件3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文件澄清的要求不正确。理由: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澄清提交时间不合适。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事件1,评标委员会的观点不正确。理由:现行预算定额可以作为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但绝不是确定投标报价不可调整的标准。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多种实际要素。
事件2,评标委员会的观点正确。理由: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属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
3.招标人的做法不合法。理由: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妥之处:招标人于双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外的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理由: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