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1565. 2022年2月10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由丙公司承兑的汇票(纸质),汇款金额为80万元,到期日为2022年8月10日。 2022年3月10日,乙公司为购买设备,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请求戊公司提供保证。戊公司在汇票上注明“保证被保证人为乙公司”以及“以乙公司付费为条件”后签章。 2022年3月25日,乙公司收到设备后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遂向丁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2022年3月26日,丁公司为支付工程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己公司并注明“不得转让”字样。 2022年4月15日,己公司向庚公司采购一批原材料,合同约定发货后10日内付款,庚公司要求提供担保。己公司在该汇票上标明“质押”字样后背书给庚公司。庚公司发货10日后,己公司一直未付款。 2022年8月11日,庚公司向丙公司提示付款,丙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告知庚公司一个月后付款。庚公司遂向所有前手及戊公司发出追索通知。戊公司以乙公司未向其付费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以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以与丁公司的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戊公司是否应当向庚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司是否应当向庚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是否应当向庚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1566. 2021年10月1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乙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每季度租金为20万元,在每季度的第一天支付。合同对当事人的维修义务未作特别约定。同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合同期第一季度租金20万元。 2021年10月10日,乙公司发现租赁的办公楼漏水,遂要求甲公司予以修缮。由于甲公司迟迟未予答复,办公楼漏水情况日益严重。2021年10月21日,乙公司通知维修公司上门维修,支付维修费2万元。2022年1月1日,乙公司支付合同期第二季度租金时扣除了2万元维修费,甲公司对此提出异议。 为防止乙公司未来拖欠房租,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2022年1月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浮动抵押合同,乙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抵押,用于担保甲公司每季度的房租债权。合同约定次日生效。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 2022年3月15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按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产品。合同总价款为15万元。乙公司于次日将产品发送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18日支付15万元价款。2022年3月20日,甲公司得知后将上述产品已经抵押并登记的情况通知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在4月2日之前不要出售上述产品,遭到丙公司拒绝。 2022年4月1日,乙公司为支付租金向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转账支票。甲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才向支票上记载的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银行拒绝。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重新签发支票或者直接付款,乙公司认为因甲公司原因导致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乙公司不再对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2022年4月2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办公楼买卖合同,将已经出租给乙公司的办公楼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公司,低于市场价格500万元。丁公司于4月27日支付价款并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4月28日,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将办公楼转让给丁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甲公司的小股东张某经调查发现,根据甲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外签订200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而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办公楼买卖合同时仅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签字同意,并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给公司造成了500万元的损失。2022年5月6日,张某以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由,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票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2022年1月1日,乙公司在支付租金时,是否有权扣除2万元维修费?简要说明理由。 (2)2022年1月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浮动抵押合同,甲公司的抵押权何时设立?简要说明理由。 (3)2022年3月20日,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在4月2日之前不要出售其从乙公司购买的产品?简要说明理由。 (4)乙公司认为因甲公司原因导致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乙公司不再对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2022年4月28日,乙公司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6)2022年5月6日,张某能否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简要说明理由。
1567. 2021年1月1日,张某从甲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购买一辆汽车,合同约定:汽车总价款为20万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付10万元于当日支付。从2021年2月1日开始,每月第一天支付0.2万元,在张某未支付完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拥有该汽车所有权,合同未就双方纠纷解决的方式作出约定。 同日,张某就该汽车向乙保险公司提交了投保单,乙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和车船税。在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合同之前,张某驾驶该汽车驶离甲公司门店,不小心发生剐蹭,导致车辆损失,遂向乙保险公司报告并索赔。乙保险公司认为尚未作出承保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尚未生效,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 2021年2月10日,张某将该车出租给李某作为上下班通勤使用。2021年3月1日,张某向丙合伙企业借款5万元,将该车抵押给丙合伙企业。王某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代表丙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张某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合伙企业发现张某已将汽车出租给李某,遂以该车存在抵押权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张某,李某拒绝归还。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陈某得知上述借款交易后向张某提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5万元及以上金额的款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对外签订。因此,张某与丙合伙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张某表示异议。 2023年6月10日,丁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2023年7月1日,丁公司将该合并事项通知张某并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丁公司支付剩余购车款,张某拒绝支付。截至2023年6月30日,张某累计支付款项15.8万元。 2023年7月20日,丁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取回该车,张某拒绝。 2023年8月1日,丁公司向M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合同,取回该车。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仲裁、公司、合伙企业、物权、合同、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保险公司以合同尚未生效为由拒绝赔偿张某汽车的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丙合伙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归还车辆?简要说明理由。 (3)陈某以王某越权代表丙合伙企业与张某签订借款合同不合规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2023年7月1日,丁公司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向丁公司支付剩余购车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2023年7月20日,丁公司是否有权取回该车?简要说明理由。 (6)2023年8月1日,丁公司向M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M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简要说明理由。
1568. 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共有3名股东,分别为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60%、10%和30%,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未作其他规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设备,约定分12期付款,每期支付10万元,总价款为120万元。其中,第二期款项,乙公司通过签发汇票给甲公司予以支付,丙公司是承兑人。之后,甲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但丁公司依然将票据背书转给了戊公司。票据到期后,戊公司向丙公司提示付款,丙公司拒绝。 乙公司第三、四期款项均正常支付,但第五、六期款项共计20万元未支付,经甲公司催告后仍未支付。为了担保履行,乙公司将M汽车抵押给了甲公司,同时双方约定抵押期间不得转让抵押物,且办理了抵押物禁止转让登记。但是,乙公司仍将该汽车卖给了戊公司。 之后,A公司经营恶化,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解散公司的决议。甲公司对该决议投了赞成票,乙公司投了反对票,丙公司弃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合同、票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戊公司能否向甲公司追索?简要说明理由。 (2)戊公司能否向乙公司追索?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一次性付清所有的货款或者解除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4)若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和戊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是否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5)甲主张M汽车仍归乙公司所有,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6)A公司解散决议是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1569. 2019年1月10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分别认缴出资300万元、350万元、280万元、100万元和20万元成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乙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不设立监事会;对股东会会议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和对外担保等事项均未作特别规定。赵某、钱某和孙某担任董事,李某担任监事。董事会选举赵某为董事长。 2021年2月1日,甲公司因办公室装修需以一张票面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装修款。该汇票的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持票人为甲公司。应装修公司的要求,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为其所持上述汇票提供担保。乙公司为此召开股东会会议,在表决时,赵某、钱某和孙某同意,李某未参加会议也未表决。乙公司随后在甲公司提供的上述汇票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 2021年2月10日,李某得知上述担保决议后认为乙公司提供担保有损乙公司利益,遂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乙公司提供担保的合法性。董事长赵某认为李某持股比例尚未达到1/10,无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遂拒绝了李某的提议。李某转而要求乙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进行检查。赵某认为其无权查阅,亦予以拒绝。 2021年5月,李某认为其在乙公司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遂将股权转让给股东孙某,同时向乙公司提出辞去监事职务。赵某认为李某转让股权无效,并要求其继续履行监事职务,理由是李某转让股权给孙某既未通知其他股东,也未经其同意。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股东会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公司在甲公司提供的汇票上签章保证,该票据上的被保证人是谁?简要说明理由。 (3)赵某拒绝李某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李某要求乙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李某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便将乙公司股权转让给孙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赵某要求李某继续履行监事职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1570. 2023年1月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年,乙公司一次性支付租金100万元。次日,甲公司为该机器向丙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200万元。 甲公司的监事赵某怀疑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关联关系,遂请求监事会予以调查,遭到监事会主席拒绝。赵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调查后请求甲公司承担费用,遭到甲公司拒绝。 2024年1月10日,张某因该机器产生的噪声打扰其午休,并利用乙公司安保工作的漏洞,将该机器转移至其承包的位于乙公司围墙外的林地中,乙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后请求张某返还该机器并赔偿其误工损失。张某以乙公司并非该机器的所有权人为由予以拒绝,乙公司报警后,张某返还了机器,乙公司也对该机器加装了噪声设施。M市N区公安局派出所对张某以500元罚款,张某不服,拟申请复议。 2024年2月10日,因隔壁丁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丁企业)的厂房发生爆炸,导致该机器全部毁损,乙公司无法继续使用,乙公司请求甲公司退还租金50万元,甲公司以机器毁损与其无关为由拒绝退还。 2024年3月10日,丙保险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保险金200万元后,向丁企业索赔200万元,丁企业以丙保险公司并非被损毁机器的所有人为由拒绝赔偿。 2024年2月15日,丁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陈某决定退伙,其入伙时认缴出资80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退伙时陈某从丁企业取回财产20万元。后因丁企业无力赔偿其厂房爆炸所导致的债务,丙保险公司向陈某索赔,陈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赔偿。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行政复议、公司、合伙企业、物权、合同、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请求甲公司承担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公司请求张某返还机器并赔偿其误工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张某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复议?简要说明理由。 (4)乙公司请求甲公司退还50万元租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丙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向丁企业索赔?简要说明理由。 (6)陈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赔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1571. 2020年5月6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套M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享有M设备的所有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M设备转让、抵押或者投资入股的,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M设备归乙公司所有;乙公司按月支付租金20万元,每月第10日为付款日,合同期限为24个月。 2020年5月10日,乙公司为支付租金向甲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汇票(纸质),汇票到期日为见票后3个月。次日,甲公司为支付贷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超过法定承兑期限提示承兑,遭承兑人拒绝。丙公司遂向甲公司追索,亦遭到拒绝。 2021年10月11日,乙公司在使用M设备期间,M设备造成第三人张某人身伤害。乙公司告知张某,M设备为甲公司所有,张某于10月1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11月1日,乙公司因急需资金,将M设备以市场价格的五折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明知乙公司未取得M设备的所有权,仍向乙公司支付了价款,并取得M设备。 2021年11月2日,持有甲公司5%股权的股东兼上述融资租赁项目经理李某得知上述情形后,以甲公司的名义要求丁公司交还M设备,丁公司以善意取得为由予以拒绝。由于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导致甲公司发生难以弥补的损失。11月3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丁公司向甲公司交还M设备。 2021年11月10日,乙公司经甲公司及李某同意与丁公司协商解除了关于M设备的买卖合同,乙公司继续履行与甲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李某撤回起诉。 2022年4月10日,乙公司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租金20万元。经甲公司催告后,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法支付剩余租金,2022年4月29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M设备。M设备收回时经评估机构估价,M设备价值30万元,甲公司为此支付2万元评估及运输费用。2022年4月30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8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合伙、物权、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最晚日期为哪一天?简要说明理由。 (2)丙公司被拒绝承兑后,是否有权向甲公司追索?简要说明理由。 (3)2021年10月18日,张某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4)2021年11月2日,丁公司以善意取得为由拒绝交还M设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2021年11月3日,李某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要说明理由。 (6)2022年4月30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8万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